为充分发挥我校现有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和对外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与资源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根据《海南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海南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一)立项建设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二)在用的单件价值在40万元以上且使用时间已超过1年的大型仪器设备。
二、考核目的
(一)保证仪器设备的科学、合理和有效使用;
(二)促进设备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良好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四)促进设备的专管共用或统管共用,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实现资源充分共享;
(五)维护项目立项和设备论证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项目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保证科学合理配置;
(六)建立健全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手段先进、流程规范、运转顺畅、服务高效的资产管理体制,树立“管好用足”的资产管理意识。
三、立项项目考核
(一)项目验收考核
1、考核项目
(1)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执行情况;
(2)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3)仪器设备配套情况;
(4)操作使用人员是否到位;
(5)环境建设情况;
(6)设备管理情况;
(7)设备运行情况。
2、考核办法
(1)单位自评。使用单位应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相关专家、资产管理员等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本单位的立项项目进行考核。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考核表》(见附表1),对照各项指标认真检查评估,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实事求是地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2)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评估,通过检查总结材料,现场查看设备,对照指标逐项进行评估。
(二) 项目运行一年后的效益考核
1、考核项目
(1)项目验收考核时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圆满解决;
(2)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3)实验实训指导书是否制定;
(4)实验实训项目是否全部开出;
(5)应用于实验实训的效果;
(6)项目建设的效益。
2、考核办法
(1)单位自评。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表2),对一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自评报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检查总结材料,现场检查设备,查看实验报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教学大纲等,考核组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和考核。
(3)单位整改。各相关单位根据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考评结果的整改台账进行整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限期整改内容进行复查;对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要积极促成校内调剂、动态调整、资源整合。
四、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
主要考核单价40万元以上且使用超过一年的大型仪器设备。
(一)考核项目及内容:
1、机时利用;
2、人才培养;
3、科研成果;
4、服务收入;
5、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6、使用记录、规章制度、档案资料及人员配备、设备状况。
(二)考核办法:
1、单位自评:由各单位对符合考核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按照考核表的要求进行自评,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见附表3),并写出自评报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在单位自评基础上,通过审核相关材料,现场查看设备,做出考核结论。
3、单位整改。各相关单位根据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考评结果的整改台账进行整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限期整改内容进行复查;对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要积极促成校内调剂、动态调整、资源整合。
五、奖 惩
对于考核成绩好的项目及设备使用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在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倾斜。考核成绩差的应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予以处理。奖惩办法如下:
(一)部门仪器设备考核成绩平均95分以上的通报表扬。
(二)考核成绩平均不足70分,或者机时利用率不足60%,功能利用率不足60%的,应对各单位限期制定整改措施,通用设备在半年内没有改变现状的进行调拨和相关处罚。
(三) 立项建设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若存在下列问题之一,将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1、设备到货后无正当理由一年没有安装;
2、主要设备不配套无法使用;
3、不能按项目建设目标开出实验实训项目;
4、机时利用率达不到额定机时数的50%。
(四)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填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责令重新整改,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资产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将常态化,评估结论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指标。
六、附则
(一)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考核表
(项目完成验收考核)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 核 标 准
|
标准分
|
自查
得分
|
学校考评得分
|
1
|
购置计划
|
按原定计划完成设备购置,无更改计划现象得满分,因项目组原因造成计划不落实、计划调整的每台件扣2分。
|
20
|
|
|
2
|
安装调试
|
设备到货后,及时拆箱安装、调试,并组织验收,全部完成的满分,未安装每台扣2分。
|
10
|
|
|
3
|
设备配套
|
所购置的设备能够配套或与原来的设备配套使用,得满分,因计划不完备导致设备不配套无法使用的不得分。
|
10
|
|
|
4
|
操作人员
|
到货仪器设备均配备或培训了操作人员,对仪器设备的结构和性能有深入的了解,并可熟练操作使用设备得满分,未配备操作人员的不得分。
|
10
|
|
|
5
|
环境建设
|
环境整洁,配套设施到位得满分,环境脏乱,设施不配套酌情扣分。
|
10
|
|
|
6
|
制度建设
|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相应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全得满分,缺一项扣5分。
|
20
|
|
|
7
|
设备运行
|
设备运行良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使用有记录得满分,未按要求做,酌情扣分。
|
20
|
|
|
合 计
|
100
|
|
|
填表人(签字): 部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2: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实训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表
(项目运行一年后的考核)
单位:(盖章)
一、基本概况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总额
|
|
|
项目建设时间
|
|
项目建设地点
|
|
二、绩效情况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该项分值
|
自评得分
|
校评得分
|
1、实验实训综合效能
(60分)
|
(1)验收时存在问题的解决
|
10分
|
|
|
(2)仪器设备在用率
|
10分
|
|
|
(3)仪器设备完好率
|
10分
|
|
|
(4)实验项目开出率(承担课程、实训项目,提供支撑材料)
|
10分
|
|
|
(5)实验实训完成质量
|
10分
|
|
|
(6)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使用机时,提供支撑材料)
|
10分
|
|
|
总 评
|
|
|
|
2、科研技术开发及社会服务
(10分)
|
(1)科研项目
|
2分
|
|
|
(2)发表论文及编著
|
2分
|
|
|
(3)获奖,鉴定成果
|
2分
|
|
|
(4)开展对外服务
|
4分
|
|
|
总 评
|
|
|
|
3、实验实训综合管理
(30分)
|
(1)制度管理(是否制定规章制度)
|
8分
|
|
|
(2)队伍建设
|
4分
|
|
|
(3)设备管理(是否贴标签)
|
7分
|
|
|
(4)安全管理
|
7分
|
|
|
(5)环境卫生
|
4分
|
|
|
总 评
|
|
|
|
综合得分
|
|
|
|
填表人(签字): 部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3:
海南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 )学年度
仪器所在单位: 购置日期:
仪 器 名 称: 仪器编号: 单价(人民币万元):
仪器负责人: 电 话: 评价日期:
序号
|
项目
|
权重
|
内容
|
数量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分项得分
|
自查得分
|
学校考核得分
|
1
|
设备管理
|
5%
|
操作规程制定、悬挂
|
|
100
|
25分/项
|
|
|
|
持证上岗制度落实
|
|
|
标签粘贴
|
|
|
使用记录
|
|
|
2
|
机时利用
|
35%
|
有效机时
|
|
100
|
有效机时/定额机时 ×100%
|
|
|
|
定额机时
|
|
|
|
|
3
|
人才培养
|
10%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数
|
|
100
|
10分/人
|
|
|
|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
|
3分/人
|
|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
1分/30人
|
|
4
|
科研成果
|
20%
|
国家、国际奖
|
|
100
|
80分/项
|
|
|
|
省、部级奖
|
|
60分/项
|
|
校级奖
|
|
20分/项
|
|
核心刊物
|
|
5分/项
|
|
5
|
服务收入
|
15%
|
校外服务收入
|
|
100
|
10分/千元
|
|
|
|
校内服务收入
|
|
6
|
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
5%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
100
|
功能利用数/原有功能数×100%
|
|
|
|
原有功能数
|
|
7
|
使用记录、规章制度、档案资料
|
10%
|
是否规范、完整
|
|
100
|
优秀50分
良好30分
一般20分
|
|
|
|
人员配备、设备状况
|
管理人员是否落实、设备是否完好
|
|
优秀50分
良好30分
一般20分
|
|
|
|
合 计
|
|
|
|
填表人(签字): 部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 表 说 明
一、范围
此评价体系适用于海南师范大学单台(件)人民币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通用和专业仪器设备,对具有特殊用途的贵重仪器设备进行单项或选项评价。
二、规定
此评价体系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档次的仪器设备效益标准。共分六大项,16个数据项。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填写16个准确的数据(空项填零),经学院组织考核后,交学校考核小组评价,并计算得分。
三、数据填写
(一)机时利用
1.定额机时
该设备购置论证时的使用机时作为定额机时
2.有效机时
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二)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三)科研成果
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四)服务收入
有效机时数
|
查使用记录
|
定额机时数
|
查本说明的三(一)1
|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
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
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
查演示实验记录
|
国家、国际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省、部级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校级奖
|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
核心刊物
|
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
校外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
校内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查实验内容记录
|
原有功能数
|
查仪器设备说明书
|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
|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校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五)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原功能数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新增加功能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即:功能利用数=原功能利用数+新增功能利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