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校院两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审批权限,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的报批手续。
(二)负责学校资产的报增入账工作。
(三)负责学校资产台账的日常管理,做到账、物、卡相符。
(四)负责全校资产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安全维护工作。
(五)负责学校闲置仪器设备的调剂、仪器设备的出租、报失、报损、报废和残值回收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核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八)负责全校低值耐用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