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调拨报废报损报失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二级单位申请并公示,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复核,学校拟对下列国有资产(具体见附件)进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 1158 台件,资产原值 7843855.51 元,低值耐用品 214 台件,资产原值 93378.26 元。
公示时间6月15日-6月18日,如有异议或预申请再利用资产,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65808758。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调拨报废报损报失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二级单位申请并公示,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复核,学校拟对下列国有资产(具体见附件)进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 1158 台件,资产原值 7843855.51 元,低值耐用品 214 台件,资产原值 93378.26 元。
公示时间6月15日-6月18日,如有异议或预申请再利用资产,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6580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