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可申请报废的条件说明

发布者: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13-05-08浏览次数:1

资产可申请报废的条件说明

、凡使用期已超过国家、省或行业规定年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

1、  技术性能显著下降者;

2、  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

3、  因国家标准改变或任务改变等种种原因而基本丧失使用价值者;

4、  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接近甚至超过其本身价值者;

、一般资产具体使用年限的规定可以从《海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一)、(二)(2012/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