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购置和仪器设备改造的计划、论证和审核,加强学校资产优化配置管理工作。
(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网站建设和安全维护工作。
(四)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及各类文件的草拟以及处内各类文档、信息的收发、归档,会议记录,工作人员每月考勤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与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业务联系,组织协调有关横向单位及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之间的联系。
(六)负责协调各科室完成临时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