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调拨报废报损报失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二级单位申请并公示,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复核,学校拟对下列国有资产(具体见附件)进行报废处置:处置资产1383台件,资产原值8550623.22元。
公示时间4月15日-4月18日,如有异议或预申请回收资产,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65808758。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调拨报废报损报失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二级单位申请并公示,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复核,学校拟对下列国有资产(具体见附件)进行报废处置:处置资产1383台件,资产原值8550623.22元。
公示时间4月15日-4月18日,如有异议或预申请回收资产,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6580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