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可申请报废的条件说明
一、凡使用期已超过国家、省或行业规定年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
1、 技术性能显著下降者;
2、 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
3、 因国家标准改变或任务改变等种种原因而基本丧失使用价值者;
4、 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接近甚至超过其本身价值者;
二、一般资产具体使用年限的规定可以从《海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一)、(二)(2012/2013年版)》